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今年以来,对涉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安全设备设施安装使用不符合要求、应急预案及演练缺失的19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予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79万元;先后开展了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专项安全知识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500余人参训。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年初,各街镇园区、区直部门向区政府递交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了事故隐患治理集中行动、节后复查复工专项检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仓储物流场所整治等各类行动;全体区级领导同志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带队深入一线督促开展检查活动,全区范围内排查消除大批量安全隐患问题。三是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展示展览宣传牌70余幅;宣传贯彻落实《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印发口袋书、小册子2000余份。
稿件来源: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