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坚持以强化律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制定下发《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我市律师专业水平评价改革试点工作,采取有效举措,精心打造改革试点“天津样板”。
《方案》明确评价工作聚焦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法、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9个领域,从政治表现、诚信状况、执业年限和执业能力等方面,着重考察参评律师专业能力、办案质量和业务实绩。评价程序注重业内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委托人等意见,突出评价的专业度和公信力。及时公开评定结果,方便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查询和选聘律师,并将此结果作为推荐担任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人选的重要参考。
律师专业评价旨在积极发挥评价激励导向作用,科学、客观、公正反映律师专业水平,有效推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引导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进一步提升我市律师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社会法律服务需求。
稿件来源: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