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规范化建设、法治化审查和信息化支持等关键环节,严密组织、跟踪问效,督促各项制度落地落实,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整体工作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事前、事中和执法结果公示。建立全市市场主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抽取情况公示制度,组织全市2.9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注册,并公示执法结果,各单位定期统计本区行政处罚个案信息,以细目形式在政府网站公示,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公示内容及时准确。
二是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重点执法领域不同执法层级间的执法文书和程序,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加强执法音视频记录设备配备,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各部门法制审核队伍建设,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四是不断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不断优化完善平台建设,实现对执法行为全方位、实时化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稿件来源: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