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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组织修订了CNAS-CI01-A005:202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等检验检测认可规范

  • 2020-12-3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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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委(秘)〔2020〕84号

 

关于发布CNAS-CI01-A005:202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等4份认可规范文件及其实施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检验机构/实验室及评审员:

 

为提高建工建材领域认可质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修订了CNAS-CI01-A005:202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等4份检验检测认可规范文件。此4份文件的实施安排如下:

 

 

一、CNAS-CI01-A005:202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和CNAS-CL01-A018:202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于2021年1月1日发布,2021年5月1日实施,现就此2份文件具体实施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5月1日开始,建设工程检验机构/实验室初次申请、扩大认可范围申请应符合CNAS-CI01-A005:2021/CNAS-CL01-A018:2021要求,对其现场评审应采用CNAS-CI01-A005:2021/CNAS-CL01-A018:2021。

 

 

(二)对已获认可建设工程检验机构/实验室,将结合2022年1月1日起的例行评审完成新版应用说明的转换。

 

 

(三)CNAS鼓励已获认可建设工程检验机构/实验室尽早启动和完成转换工作,对于截止2024年1月1日仍不能完成转换及评审的机构,CNAS将暂停直至撤销其认可资格。

 

 

二、CNAS-CL01-A022:202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材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于2021年1月1日发布,2021年5月1日实施。自2021年5月1日开始,建材实验室申请及现场评审均应符合CNAS-CL01-A022:2021要求。

 

 

三、CNAS-EL-09:2021《建材领域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于2021年1月1日发布,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以上认可规范文件的电子版可从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中下载,相关检验机构/实验室和认可评审员自行下载使用。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12月2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中小企业协会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新金龙大厦北楼902D

指导单位: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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