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23号)、《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津中小企规〔2016〕3号)、《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津中小企规〔2018〕1号)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中小企﹝2018﹞2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于8月30日——8月31日、9月4日——9月7日,对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2017年度服务绩效情况进行了会议评审和现场核查,现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8年9月17日至9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中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发展处和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反映。
联系电话:市中小企业局 闫安坤 24303428
市财政局 席经治 23305391
附件: 2018年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绩效评价结果公示表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