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大港中塘“10·28”火灾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市中小企业局拟对示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仓储物流企业、企业库房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园区管理机构和驻区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望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要以案为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示范工业园区内仓储物流企业和企业库房,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责任传导,并做好检查汇报与实地查看的准备工作。
2018年10月30日
(联系人:于有利;电话:2430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