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区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完成专家评审、项目立项、财政申请和招投标工作,根据区属各单位权责清单和国家信用信息目录,梳理河北区重点信源单位和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进行信用信息数据归集。二是扎实开展“双公示”工作。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天津)报送数据。三是开展市场主体诚信建设工作。落实主动承诺制度,企业《信用承诺书》正在逐项录入、分批落实。
稿件来源: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