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河(湖)长办通报了实施《天津市河长制湖长制有奖举报管理办法》以来的情况。据统计,2019年1—6月份,市河(湖)长办共处置社会监督举报52件,其中,直接受理电话信箱举报46件,便民热线平台转办举报6件,经查证不属实10件。已发放首批举报奖金2000元。举报人对处置结果均表示认可。
2018年底,我市出台了《天津市河长制湖长制有奖举报管理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河湖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规定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市河(湖)长办调查情况属实后给予2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稿件来源:天津政务网